江 苏 省 企 业 联 合 会
江 苏 省 企 业 家 协 会(决定)
江苏省工业经济联合会
苏企联〔2016〕16号
关于授予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省企业文化示范单位的决定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中小企业局、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业经济联合会,泰兴市企业文化研究会,省有关行业协会,省三会各会员单位,省企联企业文化研究会理事单位及有关企业: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质量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广大企业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需要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益,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更多的企业创建优秀的企业文化,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经过考察和评审,江苏省企业联合会、江苏省企业家协会、江苏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决定授予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电公司)“江苏省企业文化示范单位”称号。
新电公司是一家历史悠久的发电企业,具有深厚的文化积淀。难能可贵的是,新电公司始终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与时俱进。作为一家国有企业,长期以来新电公司一贯重视企业文化建设与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结合,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近年来,新电公司着力于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与党建工作的有机融合,强化企业文化建设与基层班组建设的互融共进,取得明显的成效,不仅保证了企业文化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而且促进了基层管理的提升,为企业文化建设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
新电公司在发掘企业文化的内涵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一方面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新理念系统,另一方面考虑和吸纳行业文化和母公司国信集团文化,丰富了新时期企业文化理念体系的内容。
新电公司企业文化的创新发展,充分体现了公司高层领导对企业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亲自参与。高层领导的全力支持,为企业文化建设的持续推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新电公司非常注重全员参与,采取丰富多样的方式,力求让更多的员工参与到企业文化建设中。
新电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做法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对我省企业具有很好的借鉴和推广意义。
希望广大江苏企业以新电公司为企业文化建设的榜样,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高企业文化建设水平,不断优化和发展自身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软实力,为实现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和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O一六年四月十六日
抄报:中国企业联合会、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中小企业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抄送:江苏省国信集团、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省企联、企业家协会、工经联办公室 2016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