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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企联举办企联组织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能力提升研讨会
点击次数:896  更新时间:2023-11-09  【打印此页】  【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特别是国家四部门《关于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的意见》和《江苏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加强工作交流、推动学习借鉴,帮助指导各地企联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切实发挥企业代表作用,11月7-8日,江苏省企业联合会在南京举办企联组织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能力提升研讨会。来自全省各地企联组织代表、会员企业代表近100人参加了研讨会。中国企业联合会、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对研讨会给予大力支持。省企联会长李琨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企联特邀会长王宁生主持了研讨会。

 

李琨会长在讲话中指出,省企联是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参加方,履行企业代表的职责,有明确的职责任务。多年来,省企联始终坚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中企联和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部署,积极加强企联组织劳动关系工作组织体系和能力建设,密切关注企业劳动关系状况,积极引导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李琨会长指出,要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努力做好新时代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当前,企业发展面临诸多困难,稳就业和高质量发展任务艰巨,积极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各地企联组织要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以深入贯彻中央意见和省里实施方案为抓手,坚持引导广大企业和职工正确认识和处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职工利益与企业利益、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倡导劳动关系各方树立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意识,找到促进企业发展与保障职工权益的平衡点,在保就业、稳就业中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积蓄持久动能。

李琨会长强调,要聚势谋变,履职创新,切实发挥企业代表组织作用。一要立足职责定位,全面构筑劳动关系风险防火墙。企联作为中央文件明确的企业代表组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中的重要成员,要主动担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切实把二十大提出的战略部署转化为主动、全面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各项工作的具体行动。二要聚焦惠企纾困,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针对当前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企联组织要主动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切实了解企业关切,从企业需求出发帮助纾困解难。帮助和引导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签订专项集体合同。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体系,提高企业劳动用工合规管理水平。积极组织专业力量帮助企业解决特殊时期的用工难点问题。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矛盾调处机制,及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劳动关系工作能力。各地企联组织要持续加强学习,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组织体系建设,切实履职担当,提高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的工作能力,包括调查研究能力、政策解读能力、信息支撑能力、业务创新能力、协调应变能力等,为国家、为行业、为企业提供更加专业、更高质量的服务,努力把企联组织打造成政府靠得住、企业信得过、社会有形象的企业代表组织。

中国企业联合会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雇主工作部原处长)王亦捷、江苏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副部长林立兵、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吴敏超、省企业家协会秘书长黄晓号受邀出席研讨会,并分别就相关主题作了演讲。王亦捷介绍了雇主与雇主组织及其职能以及中国企联组织应发挥的作用,林立兵对《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进行了深度解读,吴敏超介绍了新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规政策体系和江苏实践,黄晓号就企业如何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研讨会上作了演讲。

会议期间,省企联还召开与会各市县企联组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座谈会,就市县企联组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进行了交流座谈。